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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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说一说卫生,整个房间地板感觉都好久没扫了,随处可见的细小垃圾,厕所也随处可见的毛发。再说一说退房,硬要说喝了一瓶红牛,虽说最后要求重新查了一遍了解清楚了但是感觉不爽。最后说一说预定那些事,既然不能在携程网上支付还挂上面干什么,害得到酒店了安酒店价格又付一遍。携程补差价到现在都还没补回来,我也是遇到了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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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非常非常满意,露天的空中草坪很漂亮,下午不想出去在草坪坐着喝茶很是惬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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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重点说的是停车费太贵了!一晚62!!底下停车场那么宽,酒店周周也那么多停车位,竟然还要自费,瞬间觉得太坑爹了,我只能给出差评!房间还有股味,虽然喷的香水